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這種情況下非常容易啊,就按照投入的資金來分,他出10萬占1/3或者33.3%,你出20萬占2/3或者66.7%,你是大股東,并且擁有超過2/3的投票權。
產生利潤的時候,分紅也按照這個股份比例來分,對方拿1/3,你拿2/3。只有這樣才是公平的。
重點是你花了時間經營,他沒有參與經營,所以經營與所有權分開。想象一下,假如你也不花時間經營,他也不花時間經營,那這個生意應該怎么辦呢?是不是應該請別人來經營?
如果要請別人來經營,是不是要給工資,要給提成,要給獎金?
對了,就按這個思路來做。
你作為大股東,有權利決定請誰來經營,既然你認為自己能經營,那么你就應該拿合理的工資,為了鼓勵你,把生意做得更好,還可以設提成或者獎勵。
如果你們能夠按照這樣的思路來合作,就不會出現公不公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