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過橋墊資,到底如何定性?一直不清晰,屬于法律的灰色地帶。但是現在不同了,其實可以清楚定性,清楚看清楚是否違規或者違法。下面給大家分析下:
過橋墊資從字面就明白:一家企業的銀行貸款要到期了,但是手頭沒有現金流,無法先一把還進去,之后再拿到新的貸款。這樣情況下,找尋到個人或者第三方公司,他們出資將企業貸款還了,之后等待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再給企業新的貸款發放,貸款下來后,企業將錢拿出來,用于償還這些個人或者第三方公司的資金。
那么此時就涉及三方公司:需要過橋墊資的企業,提供墊資的個人或者公司,以及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分別來說說其中的法律責任,以及風險。
對于企業來說,對外可以借款,也可以付利息,這都是合規的。但是如果拿去貸的資金去歸還貸款,那可能是有一定風險的。因為一般銀行發放貸款都是有專門用途的,企業拿去歸還墊資的款,其實是違反合同約定的,如果被銀行發現就有終止合同,提前收回貸款的風險。在之前銀行可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是現在銀保監會管理的相對更嚴格,要求銀行做貸后審查,如果發現必須處理。
對于銀行來說,其實之前可能不知道有過橋貸款,但是貸款發放之后,要按照監管規定進行貸后檢查。如果發現貸款挪作他用,必須終止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對于墊資的個人和第三方公司來說:他們涉及的風險就更大了:
1.如果墊資的資金來源是自有資金,那么不構成任何違法或違規,但是如果墊資的資金是來源于向他人集資,那么可能構成非法集資,一旦被人舉報或者被偵查,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2.墊資之后如果企業不能如期拿到新增貸款,那么它的資金是很難撤回來的,如果追討不到的話,那么只能去法院打官司。針對法院來說,只會支持本金的要求,對于超過年息15.4%以上的利息都不會進行支持的。如果涉及到高利轉貸或者高利貸,那還有可能去將線索交給經偵部門進行查處。
3.當然最大的風險就是放貸利率風險。一般過橋墊資都是按日息來計算,有些地方日利息可以達到1‰以上,那么年息就超過36.5%。這遠遠高于民間借貸最高利率15.4%的要求。那么按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委的文件《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方公司和個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文件中,對于企業和個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的量化標準:不具備相關金融貸款資質,也就是沒有放貸資格(這只有金融機構才有);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其中一個重要標準是2年向多人出借資金10次以上;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200萬以上(單位累計超過1000萬);年化利率超過民間借貸司法保護的最高界限15.4%。
現實情況是非法放貸一般都沒有金融放貸資格,利率都很高。所以如果最后收不回,去法院打官司了,過橋墊資的公司一般都要吃虧。當然很多過橋墊資公司都同銀行等金融機構事先溝通聯系好,保證貸款可以如期發放,而且設置了一定的風控條件。不過如果真的企業想不還這個貸款這一切都白搭,銀行的這種事先溝通也是違規操作。
當然這也是企業的實際困境,很多企業貸款到期時因為生產周轉需要,確實沒有那么多現金歸還,這樣才催生了這么一個灰色的生意地帶。這需要金融監管部門也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