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如果申請執行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那么確實沒有太好的辦法,最后只能是以終本執行暫時結案,等到發現被執行人的可執行財產后再恢復執行。
【解決辦法】
1.申請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對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并且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使其感受到生活受到影響,促使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1)申請公告懸賞(效果一般)
舉個例子: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出懸賞公告,懸賞5萬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
(2)委托律師調查
律師在執行案件當中的工作時,幫助申請執行人調查財產線索,可以向法院申請調令,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
(3)自行調查(需要對被執行人有一定了解)
如果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比較了解,知道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可能被轉移或因你了,可以調查一下被執行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