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說是沒有放款額度,和光大銀行簽的9折,銀行說現在上浮20%都放不下來,上浮40%前段時間才可以放下來,現在50%都不好放了,房貸單子都不接了,現在誰出的利率高,先放款。銀行不是弱勢群體嗎,請專業人士指點下,這種情況怎么辦?
換銀行吧,天干物燥菜價漲,這是基本規律,今年央行收緊銀行貸款規模,可以用于貸款的額度變少了,相對來說同樣的錢肯定希望獲得更多收益,所以漲價是一定的,如果你不接受,他們就會帶給接受的人。所以換個銀行比較好,特別是大型國有銀行要比商業股份制銀行好的多。
這種情況是國家調控房價的手段,靠壓縮銀行房地產按揭貸款的規模,抑制房價的上漲,屬于政策性的。
個人在網簽后與銀行簽的合同肯定沒有完善,也就是合同內容并沒有完成。一個完整的按揭貸款合同,要填寫清楚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還款方式、還款時間等等各項借款要素,并由借款人簽字,貸款銀行蓋章才算完成,因此題主所說的和銀行簽了合同,這個合同并沒有法律效力。
其實面對這樣的情況,銀行也很無奈。我認識的一位銀行朋友,據他說從年初開始就沒有休過雙休日,買房的人太多,致使他周六要去樓盤接件,周日加班整理貸款材料,平時還要接待那些因為貸款材料不全的客戶,手里因為額度原因也是壓了不少件,還要接聽無數著急等待放款客戶的咨詢電話,隨時做好準備,等待上級行的貸款額度。我想對于這位銀行朋友來說,趕快把壓在手里一直未放款的件放出去才是主要的,因為貸款利率問題來回折騰換材料,無形當中又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如果貸款利率上浮40%,我感覺太高了。房屋按揭貸款額度受限,誰能接受高利率就貸給誰,話是沒錯,但是銀行如果這樣做無疑會成為眾矢之的,一般國有銀行應該不會這么做的。
貸款畢竟銀行要綜合考慮貸款人的個人情況及還款能力,不是你想貸銀行就能貸款的。因為國家政策原因,控制房貸規模,造成貸款審批進展及放款速度停滯,只能等待額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