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回答,妻子不需要擔責。
第一,賭債不需要還。賭博屬于非法活動,因賭博而形成的借貸不是合法的借貸關系,不受法律的保護。而且賭博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應當予以法律處罰。
同時,有的在賭博中形成的賭債,可能還涉及到高利貸問題,以及開設賭場等犯罪行為。
第二,夫妻需要共同擔責的債務,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
像這種因個人非法行為導致的債務,根本就不可能執行共同擔責。
第三,盡管如此,在現實中還是有因為欠賭債而發生的很多糾紛乃至違法犯罪事件。比如有的放高利貸的,或是開設賭場的,就可能涉嫌黑惡勢力,他們在討債時可能就會游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比如涉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還有威脅等等,攪得有的家庭不得安寧,只得還債了事。
因此,應該加大打擊高利貸、開設賭場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