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創業者創業資金短缺和周轉困難的問題,昨日(3月15日),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官網昨日公布了《東莞市小額創業貸款操作辦法》。根據規定,小額創業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那么,申請小額創業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小額創業貸款對申請對象有相關條件要求,如在法定的勞動年齡內、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和創業能力的人員。優先考慮就業困難人員和經創業培訓合格的人員。另外申請對象為東莞籍,或者是在試點鎮、園區創業的非東莞籍創業人員。
貸款條件方面還需要有具體的經營項目,并經工商部門批準領取了營業執照,預期創業項目有較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清償貸款本金的能力。申請人除了要求沒有違法亂紀行為之外,還需要向貸款銀行提供一個或以上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本市戶籍人員作為擔保人,或提供一定的資產抵押擔保,且符合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何申請小額創業貸款?
申請程序:
申請人向東莞市內郵政銀行各支行或東莞市內招商銀行各支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上述貸款所需資料。
貸款銀行審核之后,針對申請人身份的不同,由市人力資源局鎮或園區人力資源分局對申請者是否符合有關要求進行核對。
貸款銀行從受理到發放原則上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
申請資料:
基本資料:小額創業貸款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等復印件一式一份(需驗原件);
經營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有)、開戶許可證(如有)、特許行業許可證(如有)、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如有)、銀行流水等復印件一式一份(需驗原件);
其他資料:保證人身份證復印件、收入證明原件及相關行業經營所需要其他資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需驗原件),及貸款銀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需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