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是絕對的,在不同情況下銀行對提前還貸的態度也是不一樣的。
這個經驗來自于我在陸金所的網貸投資。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在陸金所投資P2P很多年了,通過平臺把錢借出去,這個盈利模式和銀行的放貸其實基本上是一樣的,不同的是我和借錢的人都需要給平臺付錢,而銀行則是所有的利潤都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前些年,網貸交易比較活躍的時候,如果有人提前還貸我是很高興的,為什么呢?因為同樣的一筆貸款放出去的時候是用了陸金所的促銷券的。現在錢被提前還回來了,那么就再一次可以用券了,重新再放出去就是了,反正資金不會站崗,提前還也不會損失利息,還能有各種各樣的好處,因為在陸金所,投資次數對成長值也是有貢獻的。
但是最近2年,情況不一樣了,我非常不喜歡別人提前還款,為什么呢?一是因為陸金所的標基本上搶不到了,如果有人提前還款,我的錢十有八九要站崗。二是因為提前還款的基本上都是以前的老標,而老標利息高,新標利息低,還經常買不到,這樣的話,自然大家都不喜歡被提前還款。
上面這個情況對銀行來說,是不是一樣的呢?
現在銀行主要還是靠息差來賺錢的,所以貸款的利息收入也就是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優質貸款客戶很多,不用費勁去找、去選,回來的錢能夠很快再貸出去的話,銀行自然是無所謂你是不是提前還款。但是這個只是理想情況,雖然不排除有這樣的情況,但從實際情況看,卻并不是這樣,我們很多人抱怨說銀行貸款難,但孰不知銀行放款的成本其實同樣不低,一筆生意做成之后,銀行自然希望能夠按計劃執行。如果提前還款了,等于是很多功夫都白費了。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風險,銀行在貸款制度上都加了很多附加條件,比如房貸,前期還的利息多、本金少。比如分期還款,手續費很高,如果提前終止,手續費卻是要照付的,總之,銀行設置了一些“障礙”來阻撓大家提前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