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wǎng)絡投稿
這是一件大好事啊,終于欠款人不用忍受被催收的騷擾了,可以在法庭上用法律來去判定這件事。
1.任何人都有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力。這是法律給予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機會,放高利貸者也有這個向法院起訴的公平機會。所以首先糾正一個觀念,不是誰先起訴,誰就是有道理的一方。現(xiàn)在很多人認為做了被告就很丟人,做了原告就覺得自己有道理,這是完全錯誤的。
2.高利貸的定義是什么?其實可以簡單區(qū)分,如果其實際收取的利率超過36%,那一定是高利貸。如果其實際收取的利率在24%到36之間,那屬于廣義性質上的高利貸。記住計算本金的基礎是,以到手金額不是合同金額,那些所謂預扣利息和服務費的,都不屬于到手金額。例如,假如借10萬元,預扣利息1萬元,只給了9萬元。在法律上會認定借款本金為9萬元。
3.既然已經(jīng)去法院起訴,那說明對方已經(jīng)放棄了催收,最少少了騷擾嘛,所以德先生說是一件好事。應對非常簡單,
A.將自己手頭的證據(jù)全部整理完畢,尤其是合同、往來收付款的證明、雙方談話溝通的微信記錄或短信記錄。法律是講證據(jù)的,證據(jù)才會還原事實的真相,所以證據(jù)收集越多越好,越細致越好。
B.積極同法院進行溝通,千萬不要回避和缺席,在被告人沒有到庭的情況下缺席審判一般都是得到了不利的判決。即使不能到現(xiàn)場,也要書面郵寄答辯狀,或者讓代理人到庭。
C.如果法院組織雙方進行和解,也要積極回應。合理的還款要求和利息給付,可以答應,這樣減少雙方的訴訟投入,提高效率。但是如果對方仍然堅持24%以上的利息要求,那要堅決拒絕,不予答應。
4.其實最終的法院判決一般都是有利于借款人的,絕對比按照原合同還款劃算的多,基本上是如下:支持本金還款要求,超過年化24%以上利息部分都不予支持。前面預扣利息部分全部歸入本金計算。在法院介入借款糾紛后,那么原合同如何認定和如何給付利息,則由法律說了算,而已經(jīng)不歸原合同約定了。
放心,如果對方真是高利貸,那個判決結果一定是會讓欠款人心滿意足的。前提證據(jù)要準備完善,積極應訴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