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宜還房貸,而是應該將錢用于購買理財產品。
一方面,房貸利率低,4.26%的利率可能比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還要低,如果有把握參與其他獲利高的投資項目,100萬元一年可獲得不少收益,根本不用擔心還房貸的本息。
另一方面,房貸通常是前幾年償還的本金少、利息多,你提前將房價還了,實際造成了一定的資金損失,而且也承擔一定的違約金,這樣損失就更大了。完全沒有必要提前還貸,你的理財產品收益足以償還房貸本息了;而且貸款一旦還掉之后,將來貸款的話,又有很費周折,手段繁瑣,不一定能貸到手。自己手上有資金周圍和處置比較靈活。
再一方面,現在的貨幣貶值比較厲害,未來的收入在增長的可能性較大,用現在的錢進行投資或消費總會比未來的錢更值錢;而且未來收入增長也更的利于還房貸,如此之利為何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