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還有其它待遇嗎?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失業人員需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證件、生育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出院小結、醫院診斷書、死亡證明等材料之一)等資料申領。
失業保險金: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標準的水平發放,最長不超過24個月。領取期間可以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屬于常規的失業保險待遇,而失業補助金是特殊病情期間,我國發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方式,申領時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體區別如下:
申領條件
失業保險金: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