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什么?每個人都可以購買嗎?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我國法定的實施法規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我國宏觀指、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法規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保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保相關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我國法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