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完常規失業保險金后,哪些人可以繼續享受“續發失業保險金”?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
一、領取“續發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比如領完24個月,仍然未能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
這些人員可以繼續享受“續發失業保險金”,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如何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看年齡:
失業人員在核定的失業保險待遇終止當月,已經達到符合享受“續發失業保險金”的年齡,男性失業人員年滿59周歲,女性失業人員年滿49周歲。
女性干54周歲不可以享受嗎? 答案是:不可以。
因為女性干如果失了業,就自動轉為工人身份了,隨時可以辦理退休,也就沒必要領取失業保險金了。
三、“續發失業保險金”最長可以領多久?
從核定的失業保險金期滿次月起發放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
舉例說明:
老林1963年11月出生,2020年11月由于公司裁員失業,他累計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到2022年11月。
領完這24個月失業保險時,老林剛好年滿59歲,符合享受續發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因此他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直到60歲退休。
四、“續發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方式:
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時,社保系統自動判斷是否符合“續發失業保險金”條件;符合繼續發放條件的,申領失業保金時一并核發,無需另行申請。
也就是說,已經申領失業金的失業人員不需要自己再去做其他操作,一切交給系統自動判斷!
溫馨提醒:
失業人員在領取續發失業保險金時出現《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法定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情形的,停止發放續發失業保險金。
停領情形包括:
1、重新就業的;
2、移居境外的;
3、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社區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其中重新就業,包括離開深圳異地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