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每年可以領幾次?具體怎么領取的?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失業保險待遇與交的失業保險的時間長短有關,失業金能領幾次沒有限制,滿足條件就能領取。
失業金一生一共能提取幾次未有法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法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以上,非本人原因中斷就業
下列情形可確定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1)勞動合同終止;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
(4)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款法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
按法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按失業職工失業前的合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城鎮合同制職工繳費1-5年:每滿1年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5-1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18個月;10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保險法規第十七條法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勞動就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