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補交費用怎么算的?補繳基數按照當前的嗎?社保網小編整理養老保險補交條件及流程,具體參照下面:
一、養老保險補交費用怎么算
(一)養老保險補交費用基數的法定
1、凡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人員,按相應年份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為基數,單位按20%、個人按8%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按20%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從欠費之日起,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不得減免。滯納金以按日加收萬分之五計算,統一從欠費之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公式:A=B+C【A:補繳總額;B:補繳金=補繳基數×繳費比例(職工為28%,靈活就業人員為20%)(補繳基數=中斷繳費年度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補繳比例(60%或100%,由本人選擇));C:滯納金=補繳金×中斷繳費起止天數×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處理,按《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法定》執行。
(二)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1、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法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法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法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法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養老保險補交要申請嗎,具體的流程
1、參保單位對符合并人社發〔2015〕37號文法定補繳的人員,以書面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填報《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1)、攜帶人事檔案等材料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科進行審核。
中斷繳費且有補繳意愿和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由所在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書面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填報《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一式三份)、攜帶檔案等材料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靈活就業科進行審核。
2、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按照并人社發〔2015〕37號文要求對申報補繳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并核實補繳年限和金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經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審核后,報科長復核、分管主任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