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農合意外險推出市場之后,受到了很多朋友們的關注,相信很多朋友都是有購買這個保險產品,那么新農合意外摔傷報銷比例是多少?
意外傷新農合報銷比例是多少
意外傷新農合報銷比例是50%。外傷害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按相應定點醫療機構疾病補償標準的50%比例補償。
新農合意外傷報銷的比例是:市內鄉、鎮定點醫院起付線為300元,300元以上按60%補償;市內縣級起付線為900元,900元以上按45%補償;市級(地市)起付線為2500元,2500元以上按40%補償;省級以上(內)起付線為4000元,4000元以上按35%補償;省級以上(外)起付線為9000元,9000元以上按30%補償。
但是要注意的一點是:所謂的意外傷是指無第三方責任人的,如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導致身體受到的傷害。如果你的意外是因別人引起的,有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新農合是不會報銷的。
意外傷新農合報銷流程:
(一)報告、登記。參合農民發生意外傷害,在市內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患者本人或家屬在三天內提出意外傷害書面補償申請,并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連同《萊蕪市新農合意外傷害住院補償登記表》送交醫院新農合結算處登記備查。醫院新農合結算處對意外傷害住院患者進行現場調看查詢和初步核實,符合新農合報銷范圍的在《登記表》和“補償申請”上簽署建議并蓋章。
(二)受理、復核。
1、意外傷害患者申請住院補償需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附有所住醫院合管辦簽署建議的補償申請書、《萊蕪市新農合意外傷害住院補償登記表》、住院發票、費用清單、合作醫療證、身份證、住院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戶籍所在村委會意外傷害證明(是在校學生的由學校提供證明)。
2、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由鄉鎮合管辦負責復核,并作出復核建議,報區合管辦審批;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由區合管辦負責復核、審批;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在3萬元以上的由市合管辦負責復核、審批。
3、患者出院后20天以內,按照復核權限將申請補償提交的材料分別報鎮、區、市合管辦。合管辦在收到資料后,進行復核,復核無異議的進行補償前公布。對有異議的應在30天內,開展入村入戶調看查詢核實,調看查詢符合補償法定的進行補償前公布。
(三)補償前公布。參合農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經市、區、鎮合管辦復核后,屬于補償范圍的,由鎮合管理辦負責在村委會公布一個月,接受群眾監督。公布內容包括患者的姓名、受傷經過、舉報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