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預收2023年度居民醫保普通人群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
享受定額資助的特殊人群: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個人繳費70元;返貧致貧人口個人繳費35元;特困人員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個人繳費70元;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個人繳費175元(或按當地有關要求給予資助)。
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集中征繳期原則上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集中征繳期間每月1-25日可辦理繳費(節假日不順延)。
城鄉居民在要求的時間內繳納醫療保險的,享受下一年度醫療待遇,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斷繳費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