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城鄉居民醫保繳費26日開始,每人每年350元。
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居民醫保征繳時限為2022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參保居民享受待遇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居民應在征繳期限內繳費,逾期未繳費者將不能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我市除參加職工醫保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外地在漯人員均可參保繳費,不受戶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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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
將普通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一個參保年度內,普通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在職職工1500元,退休人員2000元。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三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標準50元,二級醫療機構每次40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每次30元,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報銷,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為在職職工50%,退休人員60%;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為在職職工55%,退休人員65%;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為在職職工60%,退休人員70%;在基層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為在職職工65%,退休人員75%。參保人員辦理家庭醫生簽約后,在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在以上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普通門診統籌支付限額不計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