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辦理失業登記,也可能是本人信息登記錯誤,修改之后可以再次申請。
【2】社保繳費時間不夠,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才可以申領。
【3】是自己辭職的,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自己辭職是不符合申領條件的。
【4】沒有繳納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申領人必須繳納了失業保險,若是沒有繳納是不能申領的。
【5】是自己買的社保,很多地方要求自己買的社保是沒有失業保險的,自然也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
【6】提交的材料不齊全,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等等。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則可以向戶籍地或最后參保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之后,需要經過審批才算成功,若是審批失敗,可以查驗下自己是不是出現了上面提到的問題。再者是申領之后,不是長期可以享受的,根據參保人失業前繳納是社保來計算領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