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費標準上,普通城鄉居民2023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480元/人。個人已經繳納的城鄉居民醫保費,在進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費(重復繳費、繳費標準選擇錯誤的除外)。
在校學生、未入學(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兒,2023年度個人繳費標準與2022年度保持不變,仍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鄉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圍內首次參保的新入學在校學生,在取得學籍并按期足額繳納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經參保且在待遇期內,不得重復享受待遇)。2023年度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100元/人(從醫保基金中劃撥,個人不繳費)。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此次參保對象范圍包括具有揚州市戶籍的城鄉非就業居民、未入學(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兒;揚州市指定區域內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中小學生、高等院校和職技校取得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在校學生參保不受戶籍限制,但不得重復參保;揚州市指定區域內取得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的非就業人員;以及符合要求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