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已經開始,參保居民可前往各線下網點或網上繳費。此次江西省繼續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達到每人每年960元。
江西省繼續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達到每人每年960元。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610元,這是國補助部分。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這是個人應繳部分。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集中征繳期原則上確定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統籌地區可結合征繳工作實際予以適當延長,但最遲不得超過明年3月31日。在集中征繳期內繳費的人員,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人員,除有要求不設置待遇等待期的情況外,自參保繳費之日起設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要求辦理參保登記,按要求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要求辦理參保登記時,如已到新生兒出生次年居民醫保征繳期的,監護人也可選擇只繳納出生次年居民醫保費,按要求繳費后,出生次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但出生當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新生兒參保登記應使用本人真實姓名和有效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