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繳費工作正式開始,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350元。2022年9至12月期間,居民可通過使用“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微信小程序”“支付寶社保費繳納”“銀聯商務二維碼繳納”進行自主繳費,也可通過村(居)、社區為單位集中繳費。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繳費的參保對象主要包括本市指定區域內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持居住證明在本市長期居住的外地戶籍居民,隨父母(至少一方取得德州市居住證)居住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及國和省市要求的其他人員。
2023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調整為人均610元,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350元。對持居住證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各縣(市、區)按本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參保居民繳納個人繳費部分,享受待遇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除新生兒、困難群眾及其他另有要求的情況外,對未在集中征繳期及時繳費的居民,允許補繳,繳納當年度個人繳費部分后,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
在特殊人員參保方面,新生兒執行落地參保,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并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6個月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2個月的,執行普通居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設待遇等待期,自被鄉村振興等部門認定次月起享受相關醫療保障待遇。
對特困人員、孤兒和困境兒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對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及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定額補貼。對集中征繳期結束后新認定的資助人員,已繳費參保的不再進行參保資助,未參保的及時辦理資助參保手續,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