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什么時候可以申報?
生育津貼(含計劃生育津貼)申報時間為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實行一次性發放到位和承諾先預發后補(退)差額并舉的核撥方式。女職工產假期間可正常發放產假工資的用人單位,建議在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核定(與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一致)后申報;如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發放產假工資有困難,確需即時申領的,做好承諾登記,先按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待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核定后予以補(退)差額。
發放標準
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新增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自2022年7月1日開始,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其新生兒出生時的上年度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30×生育女職工法定產假天數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