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從9月1日至12月31日開展集中征繳工作,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350元/人,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度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對象為:
(一)具有本省戶籍,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人員;不能足額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確無能力補繳的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省學籍的大、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園)生(含港澳臺及外籍大學生)。
(三)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省戶籍非從業人員。
(四)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外籍人員。
(五)服刑人員(包括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新增參保人員需先在醫保經辦機構完成參保登記,然后按照當地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渠道繳費。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及邊緣易致貧戶)、低收入家庭成員中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未成年人(未滿十八周歲)、老年人(年滿六十周歲及以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90%(315元)補助;低收入家庭成員中的三、四級非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50%(175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