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方式包括刷臉認證、人工認證和上門服務。
刷臉認證:在國內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可使用手機“民生山西”APP、“老來”APP或“掌上12333”APP等軟件自助“刷臉”認證;持有外省社保卡領取山西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可使用人社部“掌上12333”APP進行自助“刷臉”認證;在境外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可使用手機“老來”APP或者“中國領事”APP自助“刷臉”認證;人社部下發(fā)的領取待遇人員在國內乘坐火車、飛機的出行信息,也作為資格認證數據使用。
對無法使用手機APP自助刷臉認證的領取待遇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人工認證”: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就近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人工認證”;可通過居住地社區(qū)(村)網格員或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核實確認后,由受委托人持近期拍攝的領取待遇人員本人電子版照片和資格認證情況說明到就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認證”;
境外居住但無法使用APP自助“刷臉”認證的人員,可由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或原居住社區(qū)(村)網格員持定居地我駐外使領館(辦事處)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yǎng)老金資格審核表》,到省內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認證”。
高齡或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特殊人員無法通過APP進行資格認證的,領取待遇人員本人或家屬可主動向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上門認證服務申請,社保經辦機構及時安排社區(qū)(村)網格員、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或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上門認證服務。
省人社廳提醒,領取養(yǎng)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結果是按時足額發(fā)放養(yǎng)老待遇的重要依據,廣大待遇領取人員要在要求的周期內完成認證。未在認證周期內完成認證的,認證周期結束的次月暫停發(fā)放養(yǎng)老保險待遇,待再次認證后的次月方可恢復和補發(fā);領取待遇人員死亡、失蹤或被判刑等喪失待遇領取資格的,其親屬應及時主動向原參保單位或居住社區(qū)(村)報告,也可直接向待遇發(fā)放社保經辦機構報告。故意隱瞞不報,冒領養(yǎng)老金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