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中信銀行太原分行被罰600萬元,原因是什么?
理財序回答:
雪崩的那一刻,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被罰之后沒有哪個行長是無辜的,被處罰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違規提供兜底承諾。這些年來,中國銀保監會一直在三令五申,不能夠提供違規的兜底承諾,那有的銀行他們依然在以身犯險,對于這些屢教不改,在如此高強壓的情況下還做出這種事情,只能夠進行處罰。當然這一次處罰的額度確實非常高,因為處罰的額度達到了600萬元,對于一些地方銀行來說,確實是比較少見的,當然對于該銀行行長也被封禁,5年內不允許從事銀行相關工作。
對于中信銀行他們被處罰的一個行政處罰依據,其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6條和第48條。在這之前,其實保監會已經給他們做過了相應的一個警告,在2019年的時候,他們也因為違規發放貸款,所以被處罰了30萬元,結果在2021年,他們居然還作出違規兜底保障的事情,可以說當初的警告無效。現在國家提倡的是房住不炒,嚴禁防止相應的貸款違規流入樓市,主要的目的是能夠保障樓市的健康發展,保障房住不炒抵制遏制炒房客的一個進入,這也是為了抵制和遏制違規貸款發放,避免樓市泡沫繼續放大。
明文規定不能夠違規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但是該銀行居然還繼續做出這種違規行為,顯然對于這種事情一定要嚴查嚴辦,絕不姑息,所以這一次的處罰也讓我們看到了一種力度之大。之前因為違規發放貸款,頂多是對銀行進行罰款,但是現在已經對個人進行了重罰,所以從中我們就可以看出銀保監會,它的處罰力度是相當大的。中信銀行的袁行長,現在已經被禁止從事銀行行業,而且是終身,對于支行的行長,5年內也不允許從事銀行工作,可見力度真的是直接追究到了個人的責任了。在如此高壓的情況下,我想有的銀行他們不會冒著丟飯碗的風險,卻違規發放貸款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去以身試法,留給我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和法律的原則。當法律出臺的時候,我們要了解法律,我們要遵守法律,不要跟法律規定的反方向走。
附錄:
中信銀行原稱中信實業銀行,創立于1987年,2005年底改為現名。中信銀行是中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之一,總部位于北京,主要股東是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