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昌都市養老金上調多少?昌都市退休養老金調整新消息
按照我國統一安排部署,經西藏自治區同意,自治區人社廳于2022年7月6日公布《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告》(藏人社發〔2022〕49號),確切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要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其中,定額調整每人每月調整增加92元;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累計繳費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滿1年二類區調整1.5元、三類區調整2元、四類區調整2.5元、內地參保單位調整1.5元。同時,以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當月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防寒費、交通費、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為基數,乘以2.21%計算每人每月增加額;適當傾斜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
調整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證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法。在我國受新冠疫情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我國出了社保“減、免、緩、補、返”系列企業紓困的背景下,中央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證水平,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保證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退休人員的真切關懷,充分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西藏自治區人社部門超前謀劃,積極協作,形成合力,于我國要求時限之前將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