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預計全省有371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2年1月起調整的養老金部分),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
定額調整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如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則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同時,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