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高低會對今后的養老金產生影響。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相關法規,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社保部門申報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應當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月繳費工資基數,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下、上限分別為上年度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和300%。根據多繳多得的原則,如果用人單位所申報的基數低于職工實際收入的,肯定會對職工今后的退休待遇造成影響。
單位職工的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
按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國統局工資統計口徑計算,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保留到元。
2022年1月1日后新增人員或調入人員: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各參保單位需要注意的是,如存在逾期未按相關法規進行繳費基數申報或存在虛報、謊報、瞞報等行為會有以下嚴重后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相關法規:用人單位應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2.《勞保監察》第二十七條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保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處罰。
3.《關于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相關法規: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將列入懲戒對象范圍。將失信用人單位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我國企業信用信息出示系統、人社部、稅務總局和醫保局網站向社會公布。懲戒總共三十二條,由各分管單位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