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
據悉,此次調整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辦理退休手續并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退休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2.32%的比例,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此外,退休人員再按照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的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增加0.5元的標準,增加本人的基本養老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