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海口市,不管本省的戶籍的人員,還是外省戶籍的人,都可以在海口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海口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首次在海口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要從2021年10月1日以后才能辦理。
凡在海南省區域內城鎮用人單位從業的人員,不分其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的性質及所在地,應當按照法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具有海南省行區域內戶籍,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法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海南省區域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過本省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不分本省、外省戶籍,可以按照法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具有外省戶籍,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憑有效期內的海南省居住證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021年4月,確定了要完善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方案,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
2021年7月,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相關法規,各地要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根據相關部門的安排和部署,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方,對于在當地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當地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都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配套方案和法規,確保按照新業態、新就業形式的靈活就業人員在非戶籍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一舉打破了靈活就業人員只能在戶籍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傳統,為靈活就業人員在非戶籍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提供了支持。
以前在海口市繳納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地戶籍人員,從原來的用人單位離職以后,可以繼續以個人身份在海口市繼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需要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登記手續。
從2021年10月1日開始首次在海口市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需要辦理海口市的居住證,在居住地的社保機構憑本人的身份證、居住證辦理繳費登記。但前提條件是,在同一時間段內沒有在其他地方辦理養老保險繳費登記的人員才能辦理。
由于海南省2022年的繳費基數還沒有公布,2022年在海口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海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人員,先按照2021年海南省的公布的繳費基數繳費,待2022年的繳費基數公布以后再進行補差。
2020年海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543元,2021年度海口市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3925.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9629元。按照繳費下限3925.8元作為繳費基數,就是按照60%繳費;按照繳費上限19629元作為繳費基數,就是按照300%繳費,可以在60%到300%的范圍之內進行選擇,每年可以變更一次繳費標準。
如果是按照60%的標準繳費,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每月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785.16元,每年需要繳納9421.92元,這不包括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如果2022的繳費標準公布,還要有所增加,大概每年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在1萬元左右。
綜上所述,從2021年10月1日起,外地戶籍人員可以憑本人身份證、海口市的居住證在海口市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21年度海口市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3925.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9629元,可以在60%到300%的范圍內進行選擇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