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25%,具體為: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交決議書,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受緩繳影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杭州公積金提取申請:申請人至中心及分中心各業務網點、杭州銀行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或在以下渠道進行網上申報。1、 中心個人網廳 2、 杭州辦事自助機3、 杭州辦事服務APP4、 浙里辦APP(住房公積金)5、 杭銀直銷APP6、 工商銀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