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50多歲,才開始繳納社保,如何能夠讓他們以后,有養老金待遇領取呢?關于這個問題,很顯然你的父母參加社保的年齡已經比較晚了。因為我們按照現行的規定,必須累計繳費年限要達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但如果說50歲開始參保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60歲退休很顯然是不足15年的時間。
所以這種情況下,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需要延遲退休,因為延遲退休你才能夠繼續參保,交費才能夠讓自己累計繳費年限增加,從而讓自己最終達到15年的累計繳費年限。那么如果說你不具備15年的年限,在對于我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而言,實際上是需要延遲退休的,當然如果說你把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成為居民養老保險之后,是允許一次性補交完成15年的費用,可以直接在60多歲的年齡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根據你父母的年齡,再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看看究竟是最終享受職工養老金還是享受居民養老金,我個人建議享受職工養老金的待遇,還是要比居民養老金的待遇高很多,畢竟職工養老金在每一年增長的過程中,也可以獲得100多塊錢的水平,但是我們的居民養老金的增長其實它沒有這么多,所以說優先考慮職工養老保險,即便是延遲退休,對于自己來說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