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呢?目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已經和新農保合并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凡是年滿16周歲以上,沒有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其他城鄉居民,都屬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群體。
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精神,鄭州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各區縣社保機構負責經辦和管理,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辦理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需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籍所在的鄉鎮或是街道社保所辦理,辦理初次繳費登記以后就可以在社保部門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當地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目前鄭州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為每人每年200元,最高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共計16個繳費等檔次。但由于每年繳費100元的標準僅限于建檔貧困戶和殘疾人困難群體中,由政府出資代為繳納的人員,對于一般的城鄉居民最低繳費標準還是為每人每年200元。每人繳費200元的政府每年補助65元,每年繳費3000以上的每年補助200元,個人繳費和國家補助全計入個人賬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是按照年度繳費,對于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既可以逐年繳費,也可以一次性補繳。但一次性補繳不能享受國家補助。參保人年滿60周歲,可以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目前鄭州市的基礎養老金為每月120元,每年根據物價上漲情況逐年提高。
如果按照每年5000元的標準繳納15年,個人繳費為7500元,政府補助為3000元,累計個人賬戶為78000元,加上資金利息等個人賬戶余額為80000元左右,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575.54元,加上基礎養老金的120元695.54元。
按照鄭州市的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除了基本養老金以外,還要對高齡老人生活進行補貼。參保的高齡老人,年滿70周歲每月補貼20元,年滿80周歲每月補貼50元,年滿90周歲每月補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者每月補貼200元。為了鼓勵多繳費,長繳費,鄭州市規定,對于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每超過一年加發基礎養老金2元。
綜上所述,要在鄭州是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首先要有鄭州市的戶籍,然后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所在的鄉鎮或是街道辦事處社保所辦理繳費賬戶,然后按照年度進行繳費,繳費年限滿15年,年滿60周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