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漲幅4.5%。對養老金低的確有照顧。
4月16日下午,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發布了2021年繼續統一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4.5%。
從國家層面的養老金調整方案看,2021年這次養老金調整除了調整比例與2019年、2020年相比少了0.5%外,調整方法沒有任何變化,仍然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法。
從近年來各地養老金調整的實踐看,從2018年、2019年北京、江西、廣東、江蘇等地在養老金調整中有意識地對養老金水平低的企業(包括靈活就業人員)退休職工進行照顧后,在2020年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大部分省份在養老金調整方案中,都對低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實行了傾斜照顧。
比如廣東省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當年1~6月份退休的企業職工可以參加當年的養老金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不可以。這樣,可以使低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個月多增加幾十元的養老金。
又比如江蘇省在2020年養老金調整的掛鉤調整環節,對企業退休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行區別對待。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掛鉤調整。通過對企業退休職工的有意識照顧,江蘇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企業退休職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總體達到了5.4%,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總體只有3.9%。
由此可見,為了逐步縮小低養老金水平與高養老金水平退休人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在養老金調整中,許多省份都出臺政策,對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照顧,這對低養老金水平的退休人員來說,就好似冬天里的送來一股暖風,讓人溫暖。在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雖然國家人社部提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要實行調整辦法統一,相信各個省份仍然會對低養老金退休人員進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