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種情況應當是比較嚴重的,如果現在還不采取行動,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你是無法辦理退休的,只能到了退休年齡繼續打工,打不了工就就只能依靠積蓄來養老,沒有積蓄的就只能依靠兒女來養老。
目前我國的退休條件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可以辦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你還有兩年退休,但是用人單位一直沒有給你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說,只能說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根本不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所以也就達不到法律意義上的退休概念,只能說是回家休息。
如果你是男性現在已經58歲,女性現在已經48歲,這樣的年齡如果是女性可能還有補救的機會,如果是男性補救機會就非常少了。如果你到這個公司工作的時間比較長了,比如超過10年以上,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公司為你補辦從你進入公司開始到現在為止的養老保險,如果公司出面辦理,加上愿意支付滯納金,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這是可以補繳的,所以這需要和公司認真協商,畢竟這是公司的原因導致你的不能辦理退休的。
如果公司不愿意為你補繳,一方面可以通過公司的名義幫你辦理,自己來承擔補繳費用,這種情況公司是沒有理由不幫你辦理的;由于補繳的時間比較長,公司不出面辦理,以個人名義是很難辦理補繳的。如果在你愿意承擔補交費用的情況下,公司還不愿意幫你辦理,那這樣的公司就太沒有道義意識了,可以一邊向勞動監察部門、社部門舉報,要求公司為你補繳,另一方面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為你補繳。
按照勞動合同法、社保法的的規定,如果仲裁沒有通過,或是向社保部門舉報以后不作為的,因為公司的原因而無法辦理退休的,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要求公司賠償自己的養老金損失。但是這種情況的維權難度更大,需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勞動者起訴公司賠償養老金的情況是可以受理的。現在維權比以后到法院打官司的更為容易,成本也可能更低。
綜上所述,你距離法定的退休年齡只有2年了,歲月不饒人,是到了抓緊時間維權的時候了。如果等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想辦理補繳,或是公司愿意為你補繳,都沒有機會了,時間不等人,還是抓緊找公司協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