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15年確實是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的待遇,這是我們國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的,因為15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最低繳費年限,如果說你完成了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那么肯定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后,是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這個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為什么有的人他卻繳了幾十年,甚至是40年以上,這個就體現了,我們基本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因為我們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那么最終所獲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就會更高。反之,如果說你的繳費年限越短,那么實際上養老金的待遇水平相對來說也會更低,就是這樣的一個道理。所以說一個15年繳費的個人和一個40年繳費的個人,那么他們二者之間,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是有一個天壤之別的。
一般情況下,15年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大概獲得800元到1000元左右這樣的一個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但如果說你能夠完成40年左右的交費,我們也依然是按照最低繳費標準60%來計算,大約至少是可以獲得3200元以上的這樣的一個養老金待遇,所以說二者之間是有一個明顯的差距,除了這個基本養老金之外的一個初始差距,還跟每一年養老金的增長也會形成差距,因為養老金的增長它要有一個掛鉤調整,這個掛鉤調整就取決于,你的累計繳費年限來決定,當你的累計繳費年限越長,掛鉤調整的待遇水平也會更高,所以說每一年在增長的過程中也會獲得一個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