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80年代在家集體所有制企業工作,單位沒給他們買社保,他自己也沒買,1998年單位破產后,一直在打工,現在一家物業公司做保安。二年前,在一次閑聊中我們聊到了社保這個話題,我說你都52歲了,社保也沒有,不抓緊時間補繳,以后的養老問題怎么解決?這年頭靠子女養老根本靠不住,只有靠自己。我就和他到社保局咨詢社保補繳情況,工作人員說要補趕快補,從下半年以后就不能補繳了,最后他補了15年的社保,交了6萬多元,自己以后在交8年,到60歲就可以退休了。
沒買過社保以前是可以補繳的,國家從2018年下半年補繳政策就開始收緊,2019年全面停止補繳。這是因為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是對正常人員繳費的不公平,會明顯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會助長社會不繳費的風氣。職工在崗期間中斷或漏繳養老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可以為職工補繳養老保險,并按社會保險法繳納相應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