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遏制房地產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的勢頭。近日,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規范我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者現售商品房不得阻擾或拒絕購房人選擇公積金貸款,嚴肅查處違規樓盤,糾正部分房企阻撓和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不良行為。
目前,大部分商品購房合同和認購協議書中,大多允許全款付清和按揭貸款兩種方式,但按揭貸款方式中是否允許公積金貸款則沒有具體說明。此次通知中對此也做了明確要求。同時明確,嚴重違規者將由相關行政部門停止新項目開發與建設的相關審批。
李艷表示:“我們有政府的一些規章和要求,希望房開企業,在銷售合同(和認購協議),要注明是允許公積金貸款的。如果還是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我們下一步就是進行,立案處理和處罰。”
近日,關于公積金的另一個政策也很牽動人心,目前正在征求意見階段的《廣西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如果這個辦法出臺,就意味著沒有單位的自由職業者也能繳公積金了,享受到這個利率優惠了。惠民政策是越來越多,越來越好,那么,讓好政策如何落實到位,又是一個考驗管理者治理能力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