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的房,婚后加了對方的名字,離婚是不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這得要看婚后是不是共同還了貸,或者是婚前已經(jīng)把貸款還完,才能給出不同的答案。
如果婚前按揭還貸的房,房貸并沒有還完,需要婚后用共同的收入來還貸,才加上對方的名字。那么,首付的部分和前期還貸的部分,是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共同還貸余款部分,才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chǎn),這就按占總房價的比例來進行分割。
如果說婚前已經(jīng)把房貸還完了,結婚以后才把對方的名字加上去,有事前約定的話。(有字為證)依照法律,還是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房產(chǎn)證上再加名字,也屬于黃粱美夢,白忙活了。
如果是婚前已經(jīng)把房貸還完了,結婚以后受女方的要挾,出于不自愿的情況下,才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的,只要有第三方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屬實,(親屬證言不算)依據(jù)法律,在任何不公平的情況下產(chǎn)生的協(xié)議和簽約,都是屬于違法的,應該取締。離婚時,依然可以把這個房產(chǎn)看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
如果是婚前已經(jīng)還完了房貸,婚后自愿把對方的名字加上去。依法把這種行為看成是,在夫妻關系存在期間內,一方無償?shù)慕o對方的贈予行為。在離婚時,就算是婚姻期間內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