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住房公積金長期都不會退出歷史舞臺。德先生以前參與過地方第一批公積金政策的草擬工作,做過仔細研究,給大家講講。
后來各個省各個市都做了一些試點,發現效果也不錯。最后在1999年,國家發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在2002年又進行了修訂。完善之后,就開啟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可以真正向銀行借款用于購買住房,同時利率可以按照央行的基準利率進行浮動給予。公積金利率可要比商業銀行其他個人借款利率要低了很多很多。
但后來公積金中心單獨成立,來管理公積金的收集和使用。這個機構越來越龐大,最后變成了一個運轉非常不靈活的的機構。存在了三大問題:
A.住房公積金的收益太低了。企業和個人繳納上去的住房公積金,現在每年年化給付的利率是1.5,前幾年只有0.7,再往前只給活期存款利率。如果對標物價指數,那么住房公積金就是每年都在縮水。而新加坡的強積金給付利率是高于5年期國債利率的,新加坡的物價指數非常平穩,所以強基金是賺取的正收益。
B.住房公積金賺取的收益沒有用于在繳納人身上。2018年,住房公積金實現業務收入1814億元,實現了增值收益854億元。但是用于了三個地方,貸款風險準備金234億元,管理費用117億元,公共租賃住房503億元。我們能需要這么大的管理費嗎?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支出怎么會是公積金支出的呢?公積金業務變成了部門的一項賺錢業務,這就同新加坡的宗旨完全不一樣了。
C.公積金提取和使用限制過多。雖然這兩年做了很多調整,租房也可以用,裝修也可以用,購房也可以用。但是設置了很多審批條款以及申請次數。如果審批都不通過,那最后只有在退休時才能一次性提取。
即使住房公積金制度有著諸多問題,但是他對于購房者去買房,可以得到更低利率的公積金借款,同時每月可以用繳納的公積金來沖抵還款。這個優勢還是巨大的。未來希望是越來越完善,而不是單純的想到留還是廢除的問題。
否則沒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填補一部分的借款和每月還款開支,還能有多少人買得起房啊?還能有多少人還得起每月的月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