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保險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重復理賠
意外險分有好多種類:意外身故,傷殘,誤工費,醫療報銷等等

對于意外身故,傷殘,都是可以重復理賠的,就算你買了10家公司的保險,一旦意外發生了身故和傷殘,只要符合保險公司的要求,原理上是可以拿到10家保險公司的賠付
天天只能說,按理說是絕對應該賠付這些錢的,暫不考慮最后保險公司的流程,以及其他的要求和規定,只考慮是否可以重復賠償的情況,是完全可以的。

原因很簡單,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假如輕傷可以重復理賠,無業游民張三可以買多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然后沒事就從二樓跳下去,把腿或者腰傷一下,然后拿很多誤工費,醫療報銷,他就可以用這個賺取不正當的利益
這些類型的意外保險旨在為受保人減輕治療費用的壓力,保險公司不會允許重復理賠情況的發生。

許多人身意外保險是不包含港澳臺以及國外地區出現意外的,大家在購買保險的時候要注意這些事項,以免一些保險銷售員隱瞞條款。
保險不能貪便宜,一些便宜的保險產品雖然保費低,但卻有著各種嚴苛的理賠條件,許多人看著保費便宜就盲目投保,最后拿不到理賠,虧得是自己
無論保險行業有什么樣不好的風評,但行業變革已經正在進行時,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國的保險業也可以真正給與國民一個保障,真正實現買一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