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養老產業的發展已經遇到了瓶頸,產品定位是高端的收費,做出來的是中端的硬件,低端的實體服務,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問題大致出在人力比、醫護比、公共設施的比例的錯用和混亂。
機構養老的人力比
根據國家級福利院評定標準第六條規定,福利院醫護人員應占全院職工人數的70%以上,在第二十四條提到工作人員與照顧人員的比例要合理,國家級福利院應達到工作人員與正常老人的比例為1:4,如果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達到1:1.5。
廣東省某社會福利機構認定辦法第十五條提到,醫護后勤保障人員的比例要合理,一線服務人員與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三級護理)的比例為1:10,與日常生活需要依賴輔具的二級護理對象比例為1:5,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依賴他人服務的一級服務比例為1:2,在生活完全依賴護理而且需要24小時專人照顧的特殊對象人力比為1:1。
在公辦機構的規定里面人力比是相當高的,據實地案例研究發現,人力比通常會在1:2.5到1:2之間,如果加上醫療,可能會接近到1:2,這個比例一般來講是非常高的。
當老年人的收入和福利水平不斷提升時,老年觀念和消費觀念也在發生著變化。某高端養老機構對外宣傳:不僅擁有靠譜過硬的基礎設施,更重要的是能夠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為老年朋友的實際需求出發,要滿足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讓老年朋友真正安享晚年。服務內容包括了社會化養老、齊全的設施、人性化的管理服務、田園式的生活環境及健康有機食品。
不難發現,如上提到的基礎配套包括六個:一是養老公寓體系;二是醫療保健體系;三是養生服務體系;四是健康增進體系;五是生活服務體系;六是社區支持體系。但若要養老項目做得好,還是需要看服務的人員比例和專業護理人員的比例。
許多的同行們都借鑒國外的養老模式,事實上外國的養老模式基本上是社會福利、是兜底的,在國外的養老機構里,最計較的部分就是人力比多少,一般外國的養老機構人力比通常在1:4到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