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建議比較好,但不便于操作,很難實現。
因為,明星的收入來源于很多聘請明星的企業、甚至是影視制作公司,他們通常是給了明星高額報酬的同時,代為國家扣除明星們應繳納的稅收。到底怎么降低,以什么標準降低,情況千變萬化,也十分復雜,所以操作起來難度非常大。
明星的收入現在確實存在不合理情況,報酬收入過高,不少明星應偷稅漏稅,而農民的養老金比較低,現在只有100元左右,一些農民領100年的養老金可能抵不上明星們說一句廣告詞的收入高。這種收入分配差距用天壤之別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而為調整明星的們收入過高問題,提高農民們的養老金待遇,降低明星收入是一個辦法,但這個辦法倒還不如專門向明星們開征農民養老金專項稅種來得更有保障或實惠,就是向所有企業、明星們開征一項稅種,用來補充農民養老金的不足,提高農民養老金待遇,這個辦法是可行的,這需要中央政府下定決心。
我們要為提這個問題的朋友說句感謝!雖然降低明星收入與提高農民養老金待遇是關聯不大的兩碼事,但有這種情懷就更值得我及全體農民朋友的敬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