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到退休時并不能合并繳費,養老金基數也不會因此提高.
因為同時參加兩份社保,屬于重復參保,國家不允許重復參保,更不允許領取兩份養老金.
那么對于已經重復參保的該如何進行處理呢?對于重復參保人來說,需要清退其中一個養老保險賬戶養老金.
也就是說,兩個養老保險賬戶,你必須選擇保留一個,清退一個.
你試想合并兩個賬戶繳費金額,然后領取兩份養老金,這是不可能不允許實現的,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就算你領了兩份養老金,被發現后也是要退還的.
一般來說,在同一個地方參加兩份職工養老保險是比較難的,因為養老保險關系是具有唯一性的,同一個時期只能參加一份養老保險,同一個地方比較容易發現.
一般發生重復參保是兩個情況,一是在不同地區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因為不同地區參保情況可能并不互通,所以很多人在本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同時還在外地參加了一份,異地重復參保不容易被發現.
還有一種情況是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但在農村老家又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種情況更加普遍,參加了兩種不同制度的養老保險,該怎么處理呢?
同一個時期內,既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又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這種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內的個人繳費還有集體補助會退還給本人的.
為什么國家不允許重復參保,因為參加社保是劃算的,如果允許重復參保,有錢人會繳納多份養老保險,養老金自然就會更高,這會造成他們變相占據更多的社保資源,造成養老金差距更大,所以重復參保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