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將在2020年底之前結束,結束之后會建立起管理科學的機關事業單位新體系。
目前,我們國家已經完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分類。全國有12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涉及職工3000多萬。
機關事業單位大體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二是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未來相應的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將根據其重要程度劃分為公益1、2、3類。公益一類是基礎性公益服務,比如基層醫療機構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公益二類,是指大醫院,或者差額撥款一樣;公益三類,經費自理,但是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多數還是會保持原狀。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反而是最危險的。很多都是參公的事業單位,原先他們承擔的行政職能會被劃分為行政機關,而事業單位職能會被轉移到其他事業單位。這樣就會出現許多單位被裁撤。
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也非常危險,因為根據規劃他們將轉制為企業。轉制為企業后,各項待遇雖然可能暫時能夠跟事業單位保持不變,但時間長了肯定只能跟企業拉平。
被裁撤單位的人員流向一般有三種方式:
首先,是轉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保持基本的編制性質不變。選擇這種安置方式的人最多。
第二,不接受安置,直接領取經濟補償金后走人。自己尋找工作,自謀職業。一些關系強大的人或者年輕人,會選擇這種方式,畢竟補償金不是一個小數。
第三,可以辦理提前退休。一般是針對距離退休不足五年的人才可以選擇這種方式。
機關事業單位被裁撤肯定會有妥善的方案,一般不會讓大家吃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