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國家推出的新農合的標準不是統一的,國家出臺指導意見,各地區根據地方政策進行配合落地。因為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甚至一個省內各個地市經濟水平也是千差萬別,所以新農合不是只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據了解,現在我們國家的新農合繳費分為兩檔,第一檔是220元/人,第二檔的繳費標準是470元/人,各地區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不同,選擇各自檔位。所以總體來說,2019年的新農合繳費標準,最低220元起,最高不得超過470元!
第二個問題,新農合基本上也是年年上漲。
因為通貨膨脹是一個常態,雖然不明顯,但物價總是在上漲。這樣貨幣購買力就要下降。同樣,新農合繳費也是基本上年年在上漲。
國家于2002年10月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3年實施,從最初的每人每年10元,國家補貼20元,合計30元,然后逐年上漲。2018年農民繳納是每人每年180元,國家補貼是450元,那么每個人一年總計繳費其實是630元。相比早期的試點,上漲了20倍。
這不僅是通貨膨脹客觀帶來的,更主要是因為,報銷比例也在不斷提高。早期試點時候,祝愿報銷比例是35%。目前祝愿報銷的比例75%左右。最高限額也得到很大提高,目前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是10萬元以上。
總而言之,新農合對農民是有幫助的。
當然,對于部分貧困農民,也是壓力比較大的。但國家針對貧困農民,也有特殊政策,比如針對部分貧困人口無力繳納新農合費用的時候,會由醫療救助基金,代繳個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