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春節假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是與時俱進的要求。
1949年,當時的政務院發布了《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了7天假期。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一天,國慶節兩天。
這一規定實行了50年。從1999年開始,我們國家開始實行10天假期了。除了元旦是一天之外,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都是三天了。然后通過調休,實施了三個黃金周。
到了2007年,我們的法定節假日再次延長一天,達到了11天。增設了端午節、中秋節、清明節三個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原有的勞動節有三天調至一天。
2013年法定節假日還有一次修訂,就是將春節法定節假日由除夕、初一和初二,改定為初一到初三。但實際上通過調休,我們還是從除夕開始放假的。
我們的工作時間是一年250個工作日,標準工時是8小時,也就是說一年2000個工作小時。
這一規定從1995年國家實行周40小時工作制以來就沒有再變過。隨著科技的發展,勞動生產力的提高,確實應當給予勞動者更多的休息時間。
而且勞動者休息時間更多了,反而更能夠刺激消費。河北省發布的《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長假”政策措施。
國家2008年推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了職工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1~10年是5天,10年到20年是10天,20年以上是15天。
但實際上,很多企業職工表示想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很難。
國家也可以將帶薪年休假一部分用作法定節假日,這樣反而有利于更多的職工休假。比如將起始的帶薪年休假5天,額外補給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這樣春節假日就變成了10天,大家休假就更加充分,而且勞動節又會變成一次黃金周,這樣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