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為增強社保基金可持續性,進一步夯實養老社會保障制度基礎,決定今年全面推開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和金融機構的10%國有股權,劃轉至社保基金會和地方相關承接主體,并作為財務投資者,依照規定享有收益權等權利。
中國財政預算績效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對小編記者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充實社保基金資本總量,抵消之前因降低社?;鹄U費比例所形成的虧空;另一方面,隨著國有資本劃轉工作推進和社?;鹂偭吭黾?,社?;鸬倪\營安全和支付能力將得到極大保障,養老金的歷史欠賬將得到適當彌補,等于應對我國面臨的快速老齡化問題又多了一個保障措施和殺手锏。
2017年11月份,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饘嵤┓桨浮?,提出了國資劃轉社?;鸬臅r間表和路線圖。第一步,2017年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開展試點。中央企業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管理企業3至5家、中央金融機構2家。試點省份的劃轉工作由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第二步,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劃轉其他符合條件的中央管理企業、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以及中央金融機構的國有股權,盡快完成劃轉工作。
但總體看,這項工作推進速度不快。6月26日,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表示,截至2019年3月底,已劃轉23戶央企國有股權1132億元充實社?;?,不到擬劃轉國有股權的10%,地方也僅有安徽、云南、、四川4省份啟動劃轉工作。
“國資劃轉進度和數量遠未達到預期。”張依群表示,因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意味著下一步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無論是央企和還是地方國企都必須嚴格執行劃轉政策,確保劃轉工作能夠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