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如果退休前去世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會返還,但是可以根據各地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由企業和職工按照政府要求比例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勞動法》也規定了,職工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但是自由職業者,也就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并不是強制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也就是說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是靈活可選的,因此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一定要考慮到有關的知識。很多人在發現自己利益受損的時候,總是強調“我不知道規定、我不知道法律”,不愿意擔責。其實很多知識是必須要自己學習的,據說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共有1109部,還在不斷的增加中。再加上相關部門配套規章制度以及地方法律法規,有幾個人能夠真正全部知曉和懂得?總不能國家在頒布法律法規的時候,強制每個人都要來上課吧?定期再考考試?那就成小學生了。
基本養老保險去世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并沒有退休前去世返還保費的有關規定。確實有些商業保險有這樣的保障。難道社會保險不如商業保險嗎?當然不是。
商業保險是掙錢的,社會保險是考慮到社會的整體利益。比如,養老保險考慮大家退休待遇的生活保障水平,每年都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養老金年年增多,有的老人的養老金比在職年輕人都高。而商業保險都是經過保險精算體系嚴密測算的,絕對不會給你增加待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肯定會盈利。
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去世待遇有三大部分: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待遇。
(1)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方式。在職職工繳納的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也就是繳費基數的8%。可以說對于在職職工本人個人不會虧本。最近幾年來,養老金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是7%~8%,因此個人繳納的錢要比理財要劃算多。
靈活就業人員并不一樣。絕大多數地方都是按照20%的比例自己承擔社會保險費,而劃入個人賬戶的錢數,只有繳費基數的8%,也就是說繳費錢數的40%進入個人賬戶。萬一去世,只能領取40%的錢數和產生的相應記賬利率。
不過,國家為了照顧中低收入的農民、無業或失業人員,專門建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納的錢數會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因此這種保險去世不會虧本。
(2)喪葬費。我們國家的傳統思維就是讓去世的人們入土為安,因此規定了相應的喪葬待遇。不過喪葬費標準各地并不相同,山東省是1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設施5000元。上海、天津、福建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寧夏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說起來最早規定喪葬費的政策文件是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文件規定是按照企業平均工資的二個月標準發放。
(3)一次性救濟金。勞動保險條例除了規定喪葬費的發放標準外,還規定了一次性救濟費。按照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同,供養直系親屬一人的發放6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二人發放9個月;三人以及以上發放12個月。
不過隨著時代的演變,各地也確實發展的并不相同。山東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河北省是根據繳費的年數,每年發放一個月的省平養老金,最高20個月。上海、天津、廣東等地是按照勞動保險條例的標準發放。
不過,像山東省是規定如果繳費不滿15年,按照繳費的整年計算。每年發放1/15的待遇。
另外,像山東省、陜西省等一些省市還有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山東省,目前標準是根據區域不同分為530元、480元和430元三類。
所以,我們參加社會保險待遇也是比較繁雜的。總體來看,企業職工肯定不虧本,靈活就業人員會存在一定虧本的可能。不過,如何追求安全,那么就要犧牲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肯定不會虧本兒,但是基礎養老金只有100多元,現在職工養老保險的基本養老金最低都能達到六七百元。因此,還是看個人的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