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為大家參加社保的時候,是按照60%基數繳費的。由于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是60%~300%,60%的基數是下限了,大家自然覺得如果有更低繳費基數,企業肯定會按更低的來。為什么會這樣呢?
企業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理由
第1個理由,想降低用工負擔。除了少數人的工資比較低,繳費基數確實是最低基數以外,企業按最低基數給大家繳費的理由自然是想節省用工成本了。企業繳納的錢數等于繳費比例乘以繳費基數,所以繳費基數越低企業負擔就越低。
第2個理由,給職工開高工資。社會保險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的,但對于職工待遇來說只看到手的錢數。確實企業繳納的社保負擔比較重。按照企業負擔30%的比例、職工負擔10%的比例計算,按照3000元檔次繳費每月需要繳納1200元,按照5000元檔次繳費每月需要繳納2000元,差額高達800元。
如果職工應發工資是5000元,這樣實際到手工資分別是4700元和4500元,而企業如果將差額800元中的一半拿出來給職工補貼的話,職工到手工資就能高達5100元。很多職工寧愿選擇多出600元的待遇,而不選擇較高繳費基數。
第3個理由,有份社保就好了。確實很多職工不要求太高,有一份社保就好了。比如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待遇,都基本上跟職工本人的繳費基數沒有多少關系。很多保險能夠享受到的待遇非常低,單位寧愿給補差額,也不愿意較高基數繳費。
第4個理由,為什么職工不提意見呢?這實際上是顯示出我們職工在權益維護方面處于的弱勢地位。絕大多數人都是覺得寧愿少一事不會多一事,人們為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并不愿意去牽扯那些麻煩維權事。有些職工甚至單位不給繳保險,都不一定去維權。很多企業是直接跟職工說明了按最低基數繳費,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提出意見的。這也算是默認,因此未來維權的概率非常低。就像我們消費者權益投訴一樣,當買到了不良商品,真正投訴的概率只有不到5%。勞動維權更為麻煩,因此比例更低。
繳費基數如何核算?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按照企業上年度發放給職工的工資總額來核算的。主要依據1990年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有很多用人單位搞出一個基礎工資,說就按照基礎工資給大家繳納社保,因此很多人的繳費基數就低了。這實際上是錯誤的,是沒有按照正常工資給大家繳納社保費。
繳費基數實際上是平均了加班費、獎金,包含了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個人所得稅在內的應發工資,水平是比較高的。
職工應該怎么辦?
對于職工來說,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部門投訴維權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了。當然勞動監察部門或社保稽核部門也會主動開展檢查,不過那樣概率比較低。
說實話,國家也在想方設法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的負擔,從2019年5月起,國家要求各地可以將養老保險企業負擔比例降至16%,同時繼續推動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階段性降費政策,每年將減少企業負擔5000億元以上。
為了避免企業虛報繳費基數的行為,國家推動社會保險征繳工作移繳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掌握的企業財務數據,尤其是職工個人所得稅數據更加真實,未來企業的虛報繳費基數行為將會無所遁形的。